迈向自我教育的更高境界

发布日期:2017-11-27浏览次数:321次

诚信教育作为现代社会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在诚信建设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诚信教育的要义,就是通过教育形成诚实守信的行为规范。以2001年我国发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标志,诚信教育逐渐纳入宏观政策范畴。从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到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党和国家对诚信教育多次作出部署,反映了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当前,准确认识诚信教育在诚信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并不断加以强化,至少有两大关键点。

  第一,夯实基础,分步推进。家庭是人最早接受道德教育的地方,诚信教育应当从娃娃抓起,从儿童游戏及早期社会化入手进行道德启蒙,让诚信教育符合人的发展规律,贯穿于少年儿童身心成长、品行养成的整个过程。

  学校是开展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诚信教育应当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渗透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阶段,不仅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还要与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紧密结合,组织学生参与多样化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促使学生更好领悟诚信的重要性,体验诚信从自身做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二,创新形式,广泛覆盖。“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重要内容,明确了公民在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公共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应将其内化为理想信念和道德人格,对市场经济活动而言,除道德规范作用外,还是维系规则秩序的客观需求。为此,我国诚信建设将以诚信教育为基础,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达到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的目的。

  诚信教育,是面向全体国民培养诚信意识、规则意识的基础性任务,应伴随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企业、进市场、进机关、进单位、进军营、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深入社会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大众传媒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总结宣传诚信先进典型、尤其是普通人群中的诚信楷模,努力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激励人们“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推动诚信建设迈向自我教育的更高境界。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张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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