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 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基
发布日期:2017-11-28浏览次数:381次
今年十月,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重申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要方针,动员全党全社会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思想,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中央这一决策,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我国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的战略决策意图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想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特别需要文化的积极引领。对我国这样的发展中人口大国来说,归根结底,靠的是建设一支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靠的是拥有一批人民喜爱、有国际影响的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靠的是充分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为此,《决定》明确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从三个层面作出重要部署。
首先,通过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文化名家工程“两大工程”,建立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和国家级文化荣誉称号“两项制度”,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团队。其次,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适应文化发展急需,以培养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国际化人才为重点,抓住实践锻炼、系统培训、学校教育、制度保障四个培养环节,培养高素质专业文化人才。再次,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通过落实制定实施规划、配好配齐干部、设立专门岗位等关键举措,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培养使用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才,吸引海外优秀文化人才。
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程中,人民是最深厚的力量源泉。我国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应与《决定》要求“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紧密联系起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群众对实现自身文化权益要求、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期待,对文化产品服务质量要求、参与文化活动的愿望也越来越高,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广大群众不光是文化服务、文化消费的获益者,完全有可能成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者。
面对新世纪新形势,中央特别要求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重视发现、培养、鼓励和扶持五个方面人才:一是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能够长期运用文化服务及经营的一技之长,服务乡里社区,创业谋生,拥有独到的地缘乡缘亲缘优势;二是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依靠口传心授延续民族民间文化血脉,对民族民间文化有着深厚感情、精深造诣、独特技巧;三是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包括民间歌手、网络作家、业余诗人、街坊乡村画家、民间艺人等,具有一定文化特长,热心基层文化活动;四是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新社会组织中的社会文化人才,还应包括个体文化经营者、自由职业人员等;五是文化志愿者队伍,包括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诸如学校教师、高校学生、离退休人员、热心公益的社会人士等。
从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全局来看,如果说高层次领军人物和专业文化工作者是主力军,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是方面军,志愿者队伍则是生力军,各类社会文化人才和亿万群众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支撑和不竭动力源泉。
二、加强高层次领军人物和专业文化人才培养的着力点
高层次领军人物和数以千万计的专业文化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将是中坚之中的核心。近五年来,国家在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四个领域启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重点是加强中青年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术人才的培养。“文化名家工程”则通过每年重点扶持和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的名家承担重点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遴选扶持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杰出人才。
《决定》要求继续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并结合“建立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等新的举措,力争到2020年由国家资助的文化名家达到2000位,还需要各地造就本地文化名家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培养造就一批造诣高深、艺术精湛、社会影响大的文化各领域名家大家,形成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堪当大任的核心团队,真正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实支撑。
与此相关,加强专业文化工作队伍、文化企业家队伍建设显得尤为关键。目前全国文化领域人才资源总量约1400万人,其中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人才资源500万人,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资源约900万人,两者比例1:2,预计2020年人才资源总量至少增至2000万人,若按相同比例,上述两大类人才资源将分别增加200万人和400万人。因此,我们要贯彻《决定》精神,“扶持资助具有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文化骨干参与主持重大课题、承担重点项目、领衔重要演出”,从中遴选文化骨干和名家大师后备力量。
今后5-10年,在“四个一批”工程覆盖面进一步拓展的条件下,我们要加大新媒体新业态人才、基层宣传文化骨干人才、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抓紧培养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国际化人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多渠道吸引海外优秀文化人才”,各地将注重优化文化人才层次、类型、地区分布结构,积极吸引经济、金融、社会等领域优秀人才进入文化行业,形成一支热爱文化事业、熟悉文化市场运行规律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包括文化企业家的队伍。以上政策思路,势必为海外人才回国干事创业开辟了广阔前景。
三、挖掘社会文化人才服务文化繁荣发展的巨大潜力
社会文化人才是我国宏大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高度赞扬了五千多年来我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自强不息,共同创造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广大群众中蕴育着丰富多样的社会文化人才,世代社会文化人才为传承创新中华文化作出可贵贡献。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文化发展依靠人民,就是在社会生活中重视发现社会文化人才,在文化改革发展实践中重视培养社会文化人才,这些实践经验到现在依然显得格外珍贵。
围绕更好发挥社会文化人才的积极作用,《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创新亮点,主要体现在: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支持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中介机构。上述改革措施,将深入涉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单位所有制关系格局调整及文化管理体制创新,成为社会文化人才包括海外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制度环境。
考虑到我国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资源已占文化人才总量的2/3,若加上其他各类社会文化人才,数量更为庞大,这是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我国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新的文化产业格局的新形势下,国有文化单位的贡献将集中体现为发挥骨干作用和确保核心竞争力等方面,而文化领域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越来越成为激励大批社会文化人才就业创业的广阔天地,这些文化单位要想吸引和用好人才,关键在于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势必需要国家政策更多支持。为此,《决定》强调“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其中,文化领域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职称评审改革的深化、表彰奖励制度的完善,都应涵盖社会文化人才,政府实施的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及工程项目,也须统筹考虑社会文化人才,这将是具有长远意义的举措。相信这些政策的落实,将为我国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跃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张 力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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